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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四川省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四川省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
(川办发[2009]32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省交通厅组织编制的《四川省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已经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定,现予转发,请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各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断头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工作主体,要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精心组织实施,并搞好资金平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省直有关部门要创新机制,公布规划,明确补助政策,采取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和申报制度,支持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到位、建设资金落实的市(州)、县(市、区)加快农村断头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技术水平和通行能力,切实改善农村居民出行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四川省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1年)

  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根据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部署,结合农村断头公路基本情况和全省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编制四川省2009-2011年农村断头公路建设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年中央1号文件)。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

  3.四川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

  4.四川省农村公路专项调查成果。

  5.四川省公路统计年报。

  二、基本情况

  2003年,我省开始启动农村公路建设,先后组织实施了县际公路和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特别是2006年以来,在完成全省农村公路普查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以“油路到乡、公路到村”为主要目标的“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计划建设1.6万公里县通乡油路(水泥路)和5.3万公里通村公路,到2010年将实现全省90%的乡(镇)通油路,98%的建制村通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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