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搭建民营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
1.鼓励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民营企业前往国外参展、产品出口等提供政策、技术帮扶,组织开展海外投资风险培训,提高民营企业海外投资防御风险能力,减少经营活动风险。引导民营企业在努力巩固传统国外市场的同时,加大国际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指导民营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区等便利措施拓展生存空间。
2.认真组织实施“引进来”战略。以第十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为平台,引进省外先进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鼓励其与四川民营企业开展技术、市场、项目、管理等交流合作。着力做好对外来民营企业的服务工作。
3.适时召开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成立四川省民营经济专家顾问团,建立四川民营经济交流网络平台,办好《民营经济动态》杂志,有针对性地召开民营企业或行业协会的主题座谈会。
(九)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并联审批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坚持“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优化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扩大发布渠道,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对企业的政策信息服务。
2.建立重大项目服务推进机制和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各级各部门对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重大项目要建立绿色通道,凡是省、市确定的重点项目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主动深入企业加强指导、帮助协调,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3.开展民营企业的治乱减负活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现象,依法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要加强对企业负担监测工作的指导,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落实重大案件查处通报制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4.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提高民营企业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民营经济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1.积极开展深入基层和企业的调研活动,了解掌握我省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并针对共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新措施,及时解决个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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