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吸纳高素质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广泛吸纳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使企业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人才梯队;支持民营企业对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经营管理、技能型人才实行激励机制;支持开展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培训等服务,提高民营企业使用人才的质量。
(六)推动创新支持体系建设,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建立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机制,落实有关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引导民营企业依托高校和研发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促进技术成果向产品转化;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产品档次,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四川造”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2.引导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董事会的决策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程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保障。
3.实施品牌推进战略。指导民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制定、实施正确的品牌战略。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塑造良好品牌形象,做好品牌延伸。帮助具有比较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好、消费者信誉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
(七)实施创业辅导体系建设,提高民营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1.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办法,组织有创业愿望、参加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引导社会力量建立创业辅导基地。对灾区民营企业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受金融危机影响、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民营企业,按照规定享受阶段性降低部分保险费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2.加大市场准入支持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设立就业咨询窗口,加强对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再就业能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3.引导民营企业与大专院校建立定向、订单式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校企“招生、
教学、就业”全程合作,实现技能人才与企业需求的紧密对接。通过开展民营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协调民营企业的自主招聘工作等多种手段力促就业再就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