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川办函[2009]108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2009年是我省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推进“两个加快”、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受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形势十分严峻,为引导广大民营企业树立攻坚克难的信心,指导民营企业抢抓危中之机,努力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现就2009年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支持政策,以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和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为重点,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因地震灾害和金融危机产生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在GDP中的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狠抓政策落实,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
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抓好政策宣传、引导和服务。通过构建双向信息沟通平台、编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法规汇编》等措施使民营企业能够及时了解现行各项支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学好、用好、用足、用活现行政策。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围绕“7+3”重点优势产业和按照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要求开展投资经营。重点扶持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关联产业型企业加速发展,重点支持具有明显比较优势、地方特色的各类产业集群加速发展,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导向,转变发展方式和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要素投入集中、项目配套集约式发展。
(二)组织民营企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振应对金融危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