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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汕国税发〔2009〕77号 2009年5月19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贯彻意见》(粤国税发〔2009〕7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
  (一)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严格现税征收,大力清缴欠税,并通过税源巡查、产能核查、纳税评估以及努力提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等手段,以管理促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二)严格税款征收工作。根据市局下达的年度收入工作目标,科学、合理分解收入任务,及早谋划组织收入工作。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组织税收收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制,实行领导分片挂钩基层抓收入,强化收入计划完成情况的跟踪考核。
  (三)加强税收收入分析与预测,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一是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分析工作,提升税收分析水平,计统、税政、征管以及税源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配合,通力协作做好税收分析工作。要认真做好税收分析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分析收入形势,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当收入情况发生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汇报或通报。各单位每月的各税种收入同比增降幅超过30%,须于月份终了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向市局(计统科)上报主要增减原因分析。二是加强税收分析基础管理工作。要以税收征管数据为基础,为税收分析提供真实、准确、规范的数据信息。三是坚持每月分上中下旬对当期收入实行连续“滚动式”预测。及时掌握整个收入形势的变化,以便尽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求准确预测收入进度,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提高税收计划管理质量。各单位下旬旬报中的“下一个月收入预计”分税种收入预计下降的,须另附书面材料具体说明原因。
  (四)严格税款征退库管理。充分发挥全面应用CTAIS2.0、利用实行税收会计集中核算和推行TIPS实现联网缴库的有利条件,监督好税款征收缴库情况;严把税款退库审核关,进一步强化税款退库的管理工作。
  二、夯实征管基础,提高征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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