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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机构改革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2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机构改革后《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联系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负责制,副省长、秘书长协助省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秦光荣同志:领导并主持省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罗正富同志:负责省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粮食、统计、法制和联系部队等工作。
  分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法制办,省招标采购局(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能源局、省物价局。
  联系省国家税务局、云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云南分公司、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等中央驻滇单位;联系驻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
  李江同志:负责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机构编制、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分管省监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专局)、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编办,省公务员局。
  联系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等中央驻滇单位。
  孔垂柱同志: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生物资源开发、乡镇企业、农业综合开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等工作。
  分管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省乡镇企业局)、林业厅、水利厅,省扶贫办,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省花卉产业办公室,省农垦总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联系省气象局、武警云南森林总队、国家林业局驻云南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等中央驻滇单位。
  刘平同志:负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民航和旅游等工作。
  分管省民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宗教局、省旅游局,省人防办,省有色地质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质调查局、省测绘院(省测绘局)、省公路局,云南机场集团公司、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西南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云南世博集团公司、云南旅游集团公司、省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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