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山西省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省长为召集人。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省家电下乡工作。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家电下乡工作协调机构,切实搞好协调服务。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地商务、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宣传、经委、公安、工商、税务、质监、农村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宣传部门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宣传;经委要指导企业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经营活动的管理、指导和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的流通;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为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提供优质服务;质监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民能买到放心的商品;农村信用联社要协助做好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对农户的发放工作。
各市、县要依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省家电下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1.山西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2.山西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略)
附件1
山西省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名单
1.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
2.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3.青岛海尔销售公司
4.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5.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6.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9.深圳市天音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0.青岛澳柯玛商务有限公司
11.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12.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
1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4.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15.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16.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7.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18.太原三友精品商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