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结合原则。安全执法、安全治理与安全宣传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同时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要注意将“三项行动”与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察,务求实效。

  (三)政府领导原则。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国务院、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将其作为政府行为来推进,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推动解决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中旬)

  1.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和本方案要求,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本区、县(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单位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25日前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要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在系统内部对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2.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结合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推进“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三项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下旬至6月)

  1.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搞好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开展“三项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指导、帮助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按照“三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行动。以重点开展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宣传活动为抓手,深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