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化“环境清洁日”建设工地集中整治行动通知
(沪建建管[2009]29号)
各区(县)建交委、外省市沪办建管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
为深入贯彻市落实市文明委和迎世博600行动社会动员、城市管理和窗口服务等三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的通知》(沪文明委[2009]3号)和市城市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精心组织和深化“环境清洁日”集中行动的通知》(沪城指办[2009]15号),深化开展建设工地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迎世博集中整治行动,携手创建清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以实现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演绎主题。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级建管部门领导班子,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项目部领导班子,要高度认识开展“环境清洁日”集中整治行动重要性,把该项活动作为迎世博,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新形象,践行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主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治行动中,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紧,抓好。
二、大力宣传。建设工地项目部要加大对《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迎世博专项整治方案〉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暂行)〉的通知》(沪建交〔2009〕479号)和环境清洁日集中行动文件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平台或工具进行广泛宣传,在建设工地中营造浓厚的行动氛围,提高建设工地全体参建人员自觉行动的意识。
各级建管部门,近期内应组织召开所辖或所受监工地负责人文明施工和环境清洁日专项工作宣传动员会,进行认真的宣传和动员,做到所辖或所受监工地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熟知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
三、强化监管。各级建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措施,完善文明施工监管业绩考核制度;要明确监管责任,做到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即落实到分站(科室、块、组)负责人和直接监督人;要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
各级建管部门要建立月巡检制度,并加强巡查抽检,抽检结果应当作为监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业绩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