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推进全州公民因私出国境按需申领制和出入境文明窗口达标建设活动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我州公民因私出国境按需申领制和出入境文明窗口达标建设活动,确保我州公民因私出国境按需申领护照工作如期完成,出入境文明窗口达标建设活动顺利推进。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
各县市要按照《按需申领护照检查验收标准》和《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机构建设标准》(试行),进一步建立完善出入境机构、配套设施、系统及管理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设立出入境办公室(接待室原则上要单独设置),办公室面积视当地实际受理量而定,但不得小于20平方米,要做到外观标识统一、内务整洁规范。
(二)保持公安网络畅通,配备专用计算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打印机一台、摄像头一个。受理公民出境申请使用计算机录入,并出具回执。
(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专职受理人员不少于1人。要把懂外语、熟悉计算机操作的民警调整充实到出入境管理岗位。
(四)认真按照《中央五部委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公安部关于实行对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制度的规定》(公通字〔1998〕33号)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五)实行警务公开、公示申领事项。在接待室内张贴或悬挂受理和审批工作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查询和监督电话。
(六)制定出入境管理应急处置方案。
二、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为保障按需申领制和文明窗口达标建设活动顺利实施,3月5日前,各县市要将文明窗口建设方案和按需申领实施方案上报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系电话:2286271),并按以下要求,确保任务完成。
(一)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越西、喜德、盐源11县务必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按需申领护照建设工作,并通过省公安厅检查验收;
(二)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越西、喜德、盐源、木里12个县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出入境文明窗口达标建设工作,并通过省公安厅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