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负责论坛会务工作。包括论坛主会场、分会场、宴会厅、新闻发布会、新闻中心、采访室、会见室、贵宾室设计及布置,包括必要的背景板设计制作、指示牌设计制作、主席台布置、嘉宾座位安排、环境美化、礼仪引导、音响灯光等。
6.负责论坛礼品的设计、制作及分发。
7.负责论坛晚会或会外活动的策划、排练、组织、实施。
8.负责论坛中英文演讲材料的汇总编印,演讲PPT的制作及现场演示,落实论坛现场同声传译设备和人员、现场速记、录音和全程录像。
9.负责论坛开幕式、闭幕式主持辞,国家领导人和自治区领导致辞和演讲稿、新闻发布会主持辞、发布辞、新闻背景材料、论坛综合报告、专题报告等重要材料的撰写。
10.负责会议指南、嘉宾手册、记者手册、工作人员手册、重要活动请柬及其他会议材料的设计、印制及分发和论坛筹备工作简报的编印。
11.负责户外宣传广告的定点、设计、制作、安装,负责论坛中英文宣传材料的设计、编印及发放。
12.负责重要嘉宾系列访谈的策划、组织及实施,负责整理出版论坛演讲集和报道集。
13.负责论坛贵宾证、嘉宾证、记者证、工作证、志愿者证、安全保卫证、车证等各种证件的设计、制作和分发。
14.负责论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南宁市公安局商自治区公安厅按照有关安全保卫规定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15.落实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外宣办)。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论坛宣传组工作。
1.负责制定论坛总体宣传方案;
2.协调组织中央、自治区新闻媒体对论坛宣传的报道,统筹并把关论坛宣传的重要新闻稿件;
3.协调落实论坛新闻发布会;
4.负责落实境内外新闻媒体的邀请、联络和接洽事宜;
5.落实论坛现场采访及专题采访活动的安排;
6.落实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会务组、接待组的工作。
1.对口接待国家发改委领导;
2.协助参与论坛会务工作;
3.落实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自治区公安厅。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牵头负责论坛保卫组工作。
1.总体负责论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落实办理组委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自治区财政厅。
参与论坛综合协调组、经费管理组、会务组、接待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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