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41号)
南宁、北海、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广西城市规划建设展示馆、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博物馆、北海和钦州滨海旅游配套设施等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高 雄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郭文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继东 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成 员:
章远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开长 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苏道俨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肖建刚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余益中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黄必贵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梁 斌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陈建军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黄方方 南宁市市长
连友农 北海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