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投资及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投资及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凉府办发〔2009〕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投资及项目实施是关系我州扩大内需,实现“保增提速、加快发展”目标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为促进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项目储备,加大国家投资项目争取力度,进一步强化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确保“规划项目投资拉动年”真正取得显著成效,州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分两个层次,对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的投资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依据
  (一)考核内容。
  1.对县市的目标考核包括: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目标考核;二是州重大项目完成目标考核;三是需争取国家、省支持项目的年度储备任务目标考核。
  2.对州级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包括:需争取国家、省投资支持项目的年度项目储备计划任务。
  (二)考核依据。
  一是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县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二是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州重大项目计划;三是州发改委下达的年度需争取国家、省投资支持项目的项目储备计划。
  二、考核评价
  (一)对县市考核评价。
  本考核办法按100分制计算,采取扣分加分制原则,综合评定。指标数据以州统计局年终快报数据为准。
  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占50分,其中完成任务得分、增长率得分、贡献率得分,分别按照6:2:2比例计,即全面完成任务得30分,增长率基本得分10分,贡献率基本得分10分。计算公式为:完成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实际完成数占目标任务数的比例计分(30×本年度实际投资完成数/年度目标任务数),超目标最高可加0.5分;增长率得分=10×(本年度投资完成/上年度投资完成)。贡献率得分=10×(本年度净增加投资额/全州净增加投资额)。
  2.州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占30分(只考核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其中:1、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得1分;2、每月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度月报等信息资料情况,得1分;3、辖区内重大项目个数基础分3分,其中3个以内项目的得1分,4~5个项目得2分,超过5个项目以上,每增加1个得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4、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得分:完成目标任务的得满分1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以实际完成数占目标任务数的比例计分(15×本年度实际投资完成数/年度目标任务数),超目标最高可加0.5分;5、新开工项目开工得分:10×(实际新开工项目个数/计划新开工项目个数)。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