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10.积极稳妥地开展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按照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地推进州政府机构改革。(州编办)
  11.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5号)要求,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制,巩固行政审批清理成果,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公布清理行政审批结果,结合我州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对应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适时增减,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州监察局、州编办、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政府法制办,各县市政府)
  12.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09年内要创造条件尽快启动。(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西昌市政府)
  13.依法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和统一的领导与指挥体系,切实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州政府应急办、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府)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州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依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州政府法制办、州级行政执法部门)
  15.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加强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按照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责任,有错必纠,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州政府法制办、州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政府)
  16.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攀西“8.30”地震会理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等法规和法规性文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行政争议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08〕41号)做好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涉灾行政争议,化解矛盾。(州直有关部门,相关县市政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