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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市区十件实事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莲都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五、市场建设项目。1、新开工府前菜市场综合改造工程。2、开工建设1座菜市场。3、开工建设岩泉建材市场。4、完成家具市场招商。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莲都区人民政府。

  六、城乡居民住房保障项目。1、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审批农民建房500户以上。2、实施廉租住房保障100户。3、建设经济适用房7万平方米,农民公寓7万平方米,基本建成拆迁安置房4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局。配合单位:莲都区人民政府。

  七、城乡居民健康保障项目。1、完善丽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慢性病及老年人健康随访率达到70%以上。2、开展“十小”行业整治规范,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3、城镇居民医疗参保率达到85%,新农医参保率达到92%。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人劳社保局,莲都区人民政府。

  八、城市旅游休闲项目。1、加快白云森林公园开发建设,完成九龙湿地保护前期工作,争取一期工程开工建设。2、基本建成滨江景观带城市意象区,对市民开放。3、实现古堰画乡景区核心区块整体开放,开工建设石牛温泉一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莲都区人民政府。

  九、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项目。1、启动中山街商业步行街改造。2、城市管理事部件结案率达到85%以上。3、出台《丽水市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使用管理办法》、《丽水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4、启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中山街门牌规范化建设。5、提升社区、城中村环卫保洁水平,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民政局,莲都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

  十、社区建设项目。1、提升社区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水平,实施城市景观照明、重要街道绿化透绿工程,启动紫金公园等绿地建设,市区新增城市公共绿地40万平方米。2、开展撤村建居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继续开展老城区基础设施零星改造。3、完成市级有线电视数字平台建设,完成从市本级到各县(市)的传输网络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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