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2009年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12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州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州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州各县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9年5月18日至28日。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人口计生工作有无新举措,解决哪些突出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二)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凉委发〔2008〕7号)文件情况,乡(镇)人口计生机构是否健全,乡(镇)、村两级计生干部是否配齐并做到随缺随补,计生专干待遇是否落实、管理是否规范、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划实施等。
(三)经费投入情况。人口计生经费2008年到位情况,2009年预算安排了多少,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省、州专项资金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投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国债项目建设、村级人口计生活动室“六个一”建设、村级计生管理服务员的报酬等经费,是否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到位。
(四)优质服务工作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国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贯彻落实《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事局、凉山州卫生局、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凉山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的意见〉》(凉人发〔2008〕26号)文件精神情况,“三查”工作开展情况,迎接全省技术服务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的准备情况等。
(五)计生惠民行动情况。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情况,看确认享受对象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把关是否严格,有无差错,个人档案资料收集是否齐全,管理是否规范。
(六)依法管理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川人口发〔2009〕6号文件要求情况,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否统一、征收中是否做到了“四缓收”、管理使用是否规范等;查执行生育政策情况,违法生育的受理与立案、调查、决定等法律文书情况,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构、人员落实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七)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新建村级人口计生活动室“六个一”建设的规划落实情况、主渠道宣传品进村入户情况、向《凉山日报》和“凉山人口周刊”投稿及报送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