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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5.2 扑救指挥

  5.2.1 前线指挥部

  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七个组:指挥协调组、火灾扑救组、人员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情监测组、通讯保障组。

  指挥协调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长。

  火灾扑救组:军分区、农办、武警、消防、林业、气象、应急、安监。

  人员救护组:卫生、民政、团市委、妇联。

  后勤保障组:财政、林业、人事、交通、发改委。

  宣传报道组:指挥部办公室、广播、电视台、教育。

  火场秩序组:公安、风管办、旅游、农业、畜牧食品。

  火案侦破组:公安、林业、森林公安。

  通讯保障组:无委办、移动、联通、电信。

  5.2.2指挥秩序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逐级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应随之提高,人员组成应相应调整,但必须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分区指挥。在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按任务、职责、范围分行业、分片区、分阶段落实扑火任务,设立相应的指挥小组,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本责任范围内扑火工作的组织指挥。

  武警、消防部队指挥。武警、消防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指挥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5.3 扑火原则

  5.3.1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5.3.2 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5.3.3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尽量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5.3.4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5.3.5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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