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现未单独设立农机管理机构的市和县区,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到位之前,暂由水务部门代行农机管理职能。

  (二)机构调整

  将市水利农机局、各县区水利农机局或水利局改组为水务局,列为同级政府工作机构,统一行使本级政府水务管理职能;进一步调整完善涉水事业机构设置,规范经营服务职责。

  (三)人员安置

  按照“编随职能走、人随编制走”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涉改人员的划转、安置工作。

  (四)资产处置

  原水利(农机)局所属单位、机构的国有资产整体划入水务局管理;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所属涉水单位、涉水机构的国有资产划入水务局管理。

  (五)搭建水务投融资平台

  由市、县(区)政府批准分别组建市、县(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水利(农机)局、国资委等部门监管的国有涉水企业资产进行整合,履行水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推进水务产业化,为水务发展提供融资平台,弥补建设资金不足。

  三、统筹安排水务管理体制改革进度

  第一阶段:2009年3月-2009年5月底,为调查摸底制定改革方案阶段。由政府领导牵头,水利农机、人事、编制、财政、规划和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参加,成立市、县(区)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清理涉水行政职能、编制、人员情况,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改革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市本级和县(区)的改革方案,并按要求报省、市政府批准。

  第二阶段: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30日,为水务改革实施阶段。根据省、市政府批准的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开展职能划转、人员调配、国有资产清理和移交,编制水务局机构“三定”规定,分别报市、县编委批准。

  第三阶段:2009年下半年,为水务局完善职能阶段。按照批准的水务局机构“三定”规定,做好职能职责的调整、人员的定编定岗、资产处置、水务投融资平台建立等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完成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各项目标。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2009年农村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落实。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吴连奇副市长为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解决、协调、指导全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水利农机局负责全市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市本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市人事局、市编办负责指导市、县(区)水务局“三定”规定的拟定和报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负责对经费测算和国有资产的清理、评估及水务投资集团组建的指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改革中涉及的社保工作;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分别负责配合水资源管理及涉水事务管理职能划转的相关工作,并确保职能划转过程中涉及的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稳定;市物价局负责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的审定;市法制办负责改革相关文件的法律把关;市政府督办室负责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