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广使用节能产品。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鼓励购买高效节能灯具和器具、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各级行政机关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认真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有关规定。
(七)普及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严格执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提倡重拎布袋子和菜篮子,重复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保护生态环境。
(八)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纸杯、签字笔等。各级行政机关要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各类宾馆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一次性餐具等。采取有效措施治理过度包装,积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九)夏季公务活动着便装。每年夏季,除重大外事活动及有特殊要求以外,公务活动一律着便装。
(十)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家庭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半小时电灯,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电子政务,尽量减少纸制文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能源供求的紧张形势和开展节能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宣传节能政策和先进典型,大力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形成全民节能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新闻宣传单位要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我市全民节能活动宣传方案,并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报道方案,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增加报道频次,强化深度报道,加大节能公益广告宣传力度,曝光浪费能源现象。各级政府及教育部门要在社区、学校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科普活动。
四、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要加强对全市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指导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认真开展好“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 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家庭”、节能合理化建议等活动,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能效标识、过度包装等的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要对本地区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