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市发改委、经贸委(协作办)、旅游局、外经贸局、农业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各1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县(市、区)招商办(协作办)、开发区(工业园区)负责人,每县各3人;企业、新闻媒体。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经贸委(协作办)主任王黎煚、副主任蔡建熙承担,办公室下设会务组、客商组、布展组、宣传组。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协作办、市府办财金处相关人员组成。
(一)会务组。
1.编制参会活动方案、日程安排,部署协调各分组工作;
2.及时对参会总体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
3.负责起草市领导在项目推介、宴请酒会等活动的讲话稿及框架协议的起草;
4.负责会务安排、宴请酒会场地布置等工作;
5.负责编报参会预算。
(二)客商组。
1.负责联络和邀请客商(台商)及台湾有关县政府要员;
2.负责客商接待事宜;
3.负责推介丽水、项目洽谈等相关活动;
(三)布展组。
1.负责精品馆展位参展、布展工作;
2.负责城市映像馆的布展工作;
3.负责参展经贸成果的统计,联系办理参展票证、车辆通行证等事宜。
(四)宣传组。
1.负责全市参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信息;
2.利用“海交会”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做好丽水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投资环境宣传资料制作和分发。
五、工作要求
(一)市直有关部门。
请市发改委、旅游局、农业局、外贸局、协作办等部门准备好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推介材料,并制成光盘,以备在会上宣传推介。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丽水经济开发区。
1.请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做好项目册和光盘等宣传推介材料,以备在会上发放。
2.海交会期间,将设立工艺精品馆,海交会组委会安排我市二十个摊位(免费),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工艺美术、文教用品、旅游产品等相关行业企业参加,并按附表要求于4月20日前报市协作办,市协作办汇总后根据上报情况确定参展企业和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