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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参加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员:市发改委、经贸委(协作办)、旅游局、外经贸局、农业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等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各1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县(市、区)招商办(协作办)、开发区(工业园区)负责人,每县各3人;企业、新闻媒体。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经贸委(协作办)主任王黎煚、副主任蔡建熙承担,办公室下设会务组、客商组、布展组、宣传组。人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协作办、市府办财金处相关人员组成。

  (一)会务组。

  1.编制参会活动方案、日程安排,部署协调各分组工作;

  2.及时对参会总体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

  3.负责起草市领导在项目推介、宴请酒会等活动的讲话稿及框架协议的起草;

  4.负责会务安排、宴请酒会场地布置等工作;

  5.负责编报参会预算。

  (二)客商组。

  1.负责联络和邀请客商(台商)及台湾有关县政府要员;

  2.负责客商接待事宜;

  3.负责推介丽水、项目洽谈等相关活动;

  (三)布展组。

  1.负责精品馆展位参展、布展工作;

  2.负责城市映像馆的布展工作;

  3.负责参展经贸成果的统计,联系办理参展票证、车辆通行证等事宜。

  (四)宣传组。

  1.负责全市参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信息;

  2.利用“海交会”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做好丽水的对外宣传工作;

  3.负责投资环境宣传资料制作和分发。

  五、工作要求

  (一)市直有关部门。

  请市发改委、旅游局、农业局、外贸局、协作办等部门准备好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推介材料,并制成光盘,以备在会上宣传推介。

  (二)各县(市、区)政府和丽水经济开发区。

  1.请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做好项目册和光盘等宣传推介材料,以备在会上发放。

  2.海交会期间,将设立工艺精品馆,海交会组委会安排我市二十个摊位(免费),请各县(市、区)积极组织工艺美术、文教用品、旅游产品等相关行业企业参加,并按附表要求于4月20日前报市协作办,市协作办汇总后根据上报情况确定参展企业和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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