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丽水市参加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委(协作办)制定的《丽水市参加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丽水市参加第十一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开放合作,融入海峡西区”为主题,以宣传推介丽水投资为目的,以与台商投资洽谈为重点,抓住机遇、力求创新,加强合作,积极吸引台商来我市投资兴业,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二、主要任务
(一)宣传推介:宣传丽水投资环境,提高丽水在海峡西区的知名度;宣传丽水投资政策,吸引客商来丽水投资创业。
(二)项目洽谈: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了解和掌握台商企业参加展会的情况,主动出击,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洽谈和对接。
(三)布展参展:做好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映像展区丽水展馆的布展,树立丽水生态文明城市的形象;做好工艺精品馆20个展位的企业参展工作,利用海交会平台拓展国内市场。
(四)区域合作:加强与福州市和海峡西区城市的联系,争取建立较为密切的合作交流机制。
(五)丽商联系:联络在福建创业的丽水人员,体现家乡领导的关怀,动员在外创业人员在为当地作贡献的同时,多为家乡服务。
三、活动安排
(一)宴请台商和台湾有关县的政府要员,并举行座谈会和推介会;
(二)与福州市政府签订福州-丽水合作交流框架协议;
(三)参观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映像展区和工艺精品馆。
四、参加人员
成立海交会丽水市参展代表团,代表团组织机构如下:
团长由市长卢子跃担任,副团长由副市长蔡小华担任,代表团秘书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朱继坤担任,副秘书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邢志行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