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接受被考评单位相关申诉。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深圳市信访工作绩效考评表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及权重分配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考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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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控制(30分)
|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政策制定中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法院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标准进行公正司法审判)。(10分)
| 工作到位得10分。
| 因违背此要求引起上访,每批(次)100人以下(含100人)扣1分,100人以上扣2分(不保底)。 (凡同一事件责任涉及多个部门者,各部门均照此标准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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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事件倒查;市绩效考评办委托专家组调查核实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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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群众合法利益。(10分)
| 工作到位得10分。
|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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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决策与政策制定过程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听证与咨询制度(法院法律文书的结果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出台后或送达之前,严格按法律程序公开审理或召开听证会,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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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对象上报材料;市绩效考评办核实。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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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信访维稳问题排查化解机制。(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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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信访维稳信息汇集分析机制。(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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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访维稳风险评估机制。(4分)
| 工作到位得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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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20分)
| 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并保持其持续有效运行。(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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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信访维稳工作管理职责,并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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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主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并坚持执行到位。(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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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接访制度,坚持执行、取得实效并记录备案。(2分)
| 工作到位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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