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工程方案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城市排水许可,概算审批。
审批部门:市规划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
项目主体单位同时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并报送专门窗口。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及评审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其中概算评审时间为15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招标及设计为30个工作日。在上述材料完成并报专门窗口的同时,项目主体单位可开展用地详细勘查工作,市国土房产局可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
市规划局、水务局、发展改革局分别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出具审批文件并送达专门窗口。
涉及地下工程的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还应申报人防建设意见及人防报建审核;涉及地铁站、交通枢纽站、港口站、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工程的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还应申报民用建筑节能审查。
第四阶段(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时间:14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标底审计,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或公开招标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审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开工)许可,施工图备案。
审批部门:市审计局、建设局、规划局。
项目主体单位完成用地详细勘查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审图机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送专门窗口。施工图设计、审查及修改时间为60个工作日。其间,项目主体单位可穿插开始组织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后,报市审计局进行标底审计。施工招标时间共为35个工作日。
市审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底审计。市建设局在2个工作日内分别进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并在市审计局完成标底审计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建设局在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开工)许可。其间,市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备案。
(三)其他事项:
1.并联实施的审批环节中,如有任一环节未予许可,该环节审批部门应及时通知后续审批部门,以便作出相应处理。
2.需审批部门使用提前抄告等方式进行的并联审批环节(如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环节),如抄告方对提前抄告的内容进行了变更,使后续审批环节需重新启动的,后续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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