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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09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三)科研设施

  完成气象梯度塔的供地,落实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测试基地、人工影响天气基地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4)。

  (四)体育设施

  配合2011年“大运会”举办,年内完成“大运会”坪山分会场(坪山体育中心)的供地。提升区级和基层体育设施的配套水平,落实大浪体育中心、南澳体育中心等19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4)。

  (五)医疗卫生设施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就医难”的问题,年内完成市健宁医院(新建市精神病院)、市新明医院、市学府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中心区门诊部、坑梓人民医院综合大楼(扩建)、公明医院扩建、光明医院扩建等8个项目的供地。落实坪地人民医院、葵涌医院等7个项目的选址。推进街道级卫生监督所的建设,年内完成8个卫生监督所的供地,完善基层健康服务中心的配套(详见附表4)。

  (六)消防设施

  大力推进消防设施的建设,年内完成深圳湾消防中队、梅沙消防中队、观澜消防中队、宝龙消防中队、坂雪岗消防中队、坑梓消防中队、大运新城消防中队、光明消防中队等19个消防站的供地(详见附表4)。

  (七)行政办公设施

  加强行政办公用地的管理,年内完成深圳市农业安全监督与检测业务楼、龙岗区“三所、三队、一中心”、公安局行动技术大楼等项目的供地。完成罗岗派出所、宝龙派出所、燕子岭派出所、大运新城派出所、大鹏派出所5个派出所的供地。落实深圳市劳动保障综合服务大楼、龙岗、宝安反扒大队综合楼、光明新区看守所等21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4)。

  (八)街道、社区基础设施

  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基础设用地供应力度,确因用地条件难以安排的,应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城市更新解决。

  (九)其他公共配套设施

  年内完成市儿童福利院、第二劳教所迁址新建、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劳动康复基地、市军供站及配套设施用地等8个项目的供地,落实坪地敬老院及残疾人康服中心、南澳敬老院、公安分局消防训练基地等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4)。

  第十六条 综合交通计划

  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拉动我市经济较快发展。

  (一)对外交通

  切实推进国家铁路、港口、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继续推进厦深客运专线(深圳段)等对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年内完成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深圳港盐田西港区集装箱码头工程等10个项目的供地,落实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深圳港盐田东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等4个项目的选址(详见附表5)。

  (二)城市轨道

  加快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的建设,继续推进轨道二期工程的建设,年内完成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轨道交通1、2、3、4号线及其延长线工程等项目的供地(详见附表5);积极推进轨道三期的前期研究,加快轨道交通6、7、9、11号线等线站位及上盖物业项目的规划设计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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