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重点推进新城内旧村、厂房的拆迁安置,加快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广播电视新闻中心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基地、体育学校综合车场等设施的选址,完成大运新城消防中队、新城派出所、水官高速扩建工程、红棉路、110千伏龙翔变电站等项目的供地。
(四)坪山新城
完善新城综合配套,推进城中村(旧村)改造,提升土地开发力度,继续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优势项目,大力发展数字化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配件制造业及其先进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确立新城作为我市东部先进制造业主体功能区、产业持续竞争力核心区的地位,形成以产业功能为主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和现代制造业新城。
2009年完成坪山新城中心北地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江岭-沙壆地区、竹坑地区、金沙地区、老坑片区法定图则编制工作;落实坪山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大工业区图书馆、丹梓东路、丹梓西路、金辉北路、聚龙山首末站、坪山南公交枢纽站及东部通道及连接线、外环高速路等对外交通设施的选址;完成大工业区人民医院、市职教学院校舍建设工程、市第九高级中学、坑梓消防中队等公共设施,绿梓大道、兰景南路、荣田路、银田路、坪河路、绿荫南路等道路交通设施,220千伏白杨变电站、龙岗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坪山飞灰处理厂、龙岗大工业区垃圾发电厂等市政设施项目的供地。
(五)大鹏半岛
严格执行《
大鹏半岛保护与发展管理规定》,遵循科学规划、分级保护、有序开发、和谐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对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进行严格保护,慎重选择适宜大鹏半岛的建设模式和建设项目,在保护中促进大鹏半岛的可持续发展。
2009年完成大鹏半岛各项法定图则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实现大鹏半岛地区法定图则的全覆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下沙滨海旅游度假区整体开发,落实葵涌街道文体中心、110千伏坝光一变电站等项目的选址;完成丰树山小学、大鹏派出所、南澳消防中队、南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葵坝路、环城西路、鹏飞路等道路交通设施,以及深圳LNG项目(迭福LNG接收站)、南澳二(西涌)变电站等市政设施的供地。
第十二条 住房计划
(一)按照国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以《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为指导,结合深圳住房需求与市场形势,年内新供应居住用地110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公顷(含拆迁安置及补偿用地4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40公顷,另安排历年结转的可供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18公顷。
(二)严格落实用地政策,重点发展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优先供应普通住房用地,进一步深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合理安排各类住房用地空间布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健全保障性住房制度,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