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教育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市级重点专业点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经市政府批准后分年度组织实施,2012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攻坚责任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责任: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2、县(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工作。制定到2012年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达到1:1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市级重点专业点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面向市场和社会办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培养目标,设置专业和培训项目,做到培养目标面向市场,办学形式适应市场,专业设置瞄准市场,毕业生就业服务市场,积极为社会培养急需、适用的人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督促、指导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筹集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社会资金、学费收入。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将职业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继续落实2005-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核定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