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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建立职业教育攻坚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攻坚经费保障机制。到2012年,5年内市财政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筹措资金,落实配套资金,积极支持教育攻坚战工作。从2008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将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落实国家、省、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重点专业和省财政重点支持的薄弱学校建设的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下拨和本级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足额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贫困生资助的配套经费。各县区财政要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项目。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各级政府、办学主管部门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学费,建立健全社会投资、捐资办学的有效机制,努力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捐助、信贷支持的多元化职业教育投入体系。

  二是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本地区各类教育资源,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后腾出的老校区,当地政府应优先用于基础教育事业;经批准也可以参照省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办法,将老校区土地置换收益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容量。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市和各县区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I),结合市政府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意见,尽快制定出结合本地实际的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落实由政府牵头的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农业、扶贫、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职业教育攻坚中的实际问题。

  (二)明确责任。要坚持“分级管理,市、县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参与的攻坚机制(市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员分工见附件II),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每年做到“四个不低于”:不低于一次听取职业教育攻坚情况汇报;不低于一次深入职业学校开展调研;不低于一次为外出顶岗实习学生召开欢送会;不低于一次为职业教育破解难题召开现场办公会,为他们办1-2件实事。以上“四个不低于”的有关文字、音像材料要专档保存,作为市政府每年专项督察的主要依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职业院校要强化市场意识,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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