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网络,强化主要领导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支部书记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良好格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学习新知识,善于总结新经验,用改革的思路谋划和落实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用创新的办法破解组织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进我院党建和组织工作有新的发展。深入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活动,发挥党组织在科研攻关、科研服务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格局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党委书记对本院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对本院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室(处、所、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廉洁从政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继续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设党风廉政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尊廉崇廉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并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监督。
进一步强化科研目标考核管理。认真总结前三年科研目标考核工作基础上,完善制定《宁波市农科院2009年科研管理目标考核工作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进一步调动全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努力营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奋发向上的创新争先氛围。
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宁波市农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试行办法》,院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检查并做好车辆安全、科研安全、资金安全、人的安全等工作,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