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的意见

  (十一)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实施创新型人才培育计划。全市重点培育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企业,其中包括50户重点企业、100户高成长型企业、150户种子企业。到2011年,300家企业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1500亿元。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到2011年,全市培养30名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30个创新型科技团队和一支3000人的创新型科技骨干队伍。
  (十二)做好融资服务。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可为其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属于微利项目的,给予全额贴息。设立1亿元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用于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扩大信用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力争2012年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本金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总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规模达10亿元。
  (十三)设立全民创业专项资金。自2009年起,市财政增列2000万元,设立创业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此项资金主要通过贷款贴息、创业服务补贴、风险补偿、创业奖励等方式,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创业平台建设,用于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型、资源再利用型等企业的发展,用于创业培训、创业宣传、创业服务、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孵化园建设以及创业先进的奖励等鼓励创业相关工作的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创业引导作用。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城乡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实施进一步做好城乡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乡就业及创业带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促进城乡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监管以及检查督促、考核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加强对城乡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做好城乡就业及创业带就业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严格目标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城乡就业及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将城乡就业及全民创业工作纳入党政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对优化就业创业环境、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工作,加强考核,定期督查。每年对在城乡就业及创业促进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落实。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