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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本次重点教材建设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本科学校根据各校专业数和专任教师数分配配额,具体配额见附件2。学校已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每5本增加1本申报名额,最多不超过3本。
  高职高专专业数在15个以下的学校申报7本,专业数在16-30个的学校申报10本,专业数在31个以上的学校申报13本。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另外增加8本申报名额,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培育学校、专科学校另外增加5本申报名额,学校已有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每3本增加1本申报名额,最多不超过3本。
  3、建设期限
  本年度立项资助建设的重点教材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出版,并在出版教材的封面上标注浙江省“十一五”重点建设教材。
  4.经费资助
  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教材各给予2万元教材出版资助费。重点建设教材主编所在学校应对省重点建设教材给予1:1的经费配套。立项教材编写完成后,编写者可自行选择出版社出版。教材出版单位应提供立项教材编写的启动经费,并严把出版环节,保证教材的编校和印刷质量,按时完成出版任务。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1.请各院校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并参考《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附件4)组织评审和推荐。
  2.各学校应采取主编负责制的办法进行申报。
  (1)主编填写《省高校重点建设教材申报表》(附件5、附件6)书面稿一式两份和相应的电子稿。
  (2)新编教材须提供全部书稿或编写大纲及样章两册;修订教材须提供已出版的样书两册;引进国外优秀原版教材须提供原版教材一册,并提供主编与国外原出版社同意在国内出版的授权书复印件两份。
  请各校将评审产生的省重点建设教材的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见附件7)及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刻写在一张光盘上)于2009年5月18日前按以下地址报送:
  本科院校申报材料请送省高教学会教材建设专业委员会(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东二教学楼185室,邮编:310012,联系人:楼才汀,何笑凤,电话:0571-88273091,88273699,13805755880),高职院校申报材料请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九楼教务处,联系人:陈宇,丁明军,电话:0571-87773002,87773050,13516811772)。
  3.我厅将组织省本科、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校立项的重点教材进行审核,择优立项。通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编著者。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教处 侯蔚,电话:0571-8800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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