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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高校重点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3.可以根据学科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和人才培养实际状况及时修改的电子教材。
  4.编者水平高、优势明显的公共基础课教材。
  5.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并填补空白的新教材。
  6.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专门实践实训教材,尤其是结合我省大学生科技竞赛、技能竞赛的实训教材。
  7.编者水平高、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独立学院学生量身定制的教材。
  8.用于“双语”教学的国外原版引进的优秀教材。
  9.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教材。要求教材体现新颖的编写思想和技巧,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10.教学改革力度大的高职高专教材。
  11.多校联合组织编写的教材。
  12.与本省优秀出版社已有出版意向的教材。
  三、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
  1.主编(对有多位主编的教材是指第一主编,下同)必须承担全书四分之一以上的编写任务,有长期从事相关课程教学工作和教材编写经验,并具有高级职称。
  2.组织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结合高等学校实际需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填补空白,确保质量,有所为有所不为。鼓励专业学科优势明显、著者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个人或教学单位根据上述原则编写、出版教材。
  3.教材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正确反映现代教育思想,体现改革精神,融合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最新科学技术发展成果。鼓励根据课程性质、结合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教材编写模式。
  4.教材应适应教学对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要求,取材合适,深浅适宜,篇幅恰当,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
  5.教材应与相关课程之间的交叉、衔接处理得当。
  6.教材体例规范科学。原则上要求绪论、正文、习题、参考文献齐全。文字规范,语言流畅,表达严谨,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标点、符号、公式、数据、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7.教材编写者要按时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恪守学术道德,所编写教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8.主编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申报学校、出国一年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四、立项具体事项
  1.立项数量
  2009年计划评审产生750本省重点教材,其中本科250本,高职高专500本。学科专业分配配额详见附件1。
  2.申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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