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坚持通过项目建设推进创建工作,对已确定的洋澜湖生态公园、西山公园、葛山森林公园、雷山植物园、三国吴都博物馆等43项重点工程,落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方案,确保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市“四城”创建办、建委、林业局、旅游局、规划局、文体局)。
78、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造、收购等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市房产局、财政局)。
79、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住房消费的有关信贷和税费政策,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扩大商品房交易量,降低房屋空置率(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各商业银行、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80、全面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切实解决住宅小区水电直供问题。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确保已启动的项目全部开工(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发改委、建委、供电公司)。
(七)坚持不懈地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构建和谐鄂州
8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自主创业,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启动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贴息,开展创业培训,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完善创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经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82、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困难群众就业、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
83、加强技能培训,改进就业服务,做到求职用人信息对接(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民政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调控和促进就业的功能,积极开展援企稳岗工作,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84、完善和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争取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85、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做好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实现医保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财政局)。
86、全面启动非公有制企业住房公积金征缴工作,努力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7、做好残疾人、农村五保户、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探索实施农村失地农民安置保障的有效办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