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鄂州政发〔2009〕5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质量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战略问题。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鄂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发展生态文明、加快宜居宜业大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08〕30号)精神,立足以质取胜,加快“两个率先”和“两型社会”的建设进程,决定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为主线,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把质量兴市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与工业立市、科教兴市、项目强市、依法治市构成一个完整的工作方略,完善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两年行动计划(2009年-2010年)
经过2年的努力,力争2010年建成全省质量兴市先进市。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10年,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序进入全省前列。
(1)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100%。
(2)全面实施质量放心工程。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主要农产品无公害率达到97%以上,绿色食品38个,有机农产品1-2个,加强上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覆盖率100%,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堂和餐饮经营单位 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杜绝用有毒有害物质防腐、预制各种食品;对药品注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保证人体用药安全。
(3)创建和培育一批居行业前列、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力争到2010年底,30-40种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8-10种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同行业前三位;创国家级名牌1-2个,地理标志产品2-3个,省级名牌25个,名牌产品对工业增加值贡献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