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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无锡市太湖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入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减少入湖河道污染物负荷,参与重要水域的巡查监测,及时提供湖区蓝藻和“湖泛”监测、自动监测站及入湖河道污染物排放数据。

  市公用事业局:主要负责水厂应急管理措施,做好备用水源的启用,确保供水安全。

  市水文局:在市水利局领导和指导下,具体负责太湖重要水域巡查、“湖泛”监测和信息汇总、分析预警,及时报告,参与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市气象局:主要负责气象监测和天气预报,根据“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需要,提供相应气象信息,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气象措施。

  宜兴市:负责太湖宜兴水域“湖泛”巡查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湖岸线长度47.998公里。

  滨湖区:负责太湖滨湖水域“湖泛”巡查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湖岸线长度112.6公里。

  新区:负责太湖新区水域“湖泛”巡查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湖岸线长度8公里。

  2.2 市级相关专业组织

  (1)成立市太湖“湖泛”应急处置专家组。以市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为依托,根据专业需要,必要时,外聘有关专家,负责“湖泛”成因、处置技术研究、咨询等,承担太湖“湖泛”相关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认定工作。

  (2)成立市“湖泛”巡查监测小组和“湖泛”应急处置小组。由水利、水文、环保相关监测机构和部门承担相关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任务,并配备“湖泛”应急处置的相应设施。

  2.3 太湖沿湖市(县)、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巡查监测队伍,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太湖“湖泛”的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市(县)、区水利部门是“湖泛”巡查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湖泛”巡查工作;各市(县)、区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湖泛”监测工作。

  市级巡查监测与地方巡查监测应相互补充,互通信息。

  2.4 太湖湖区巡查监测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实行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信息及时汇总,资源共享,统一发布。

3 巡查监测



  巡查监测以属地管理为主、上下联动,建立人工巡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的巡查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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