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全面推进权益保障工程,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实现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六、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各类金融市场的良好发育
(二十二)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重点落实中央一系列税收改革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实现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的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建立健全监督处罚机制。三是推进税费改革,实行结构性减税。做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相关工作,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家电和汽车下乡补贴政策。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二十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争取创办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8个以上,初步建立起支农金融服务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二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组建市级统一法人联社进程(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局、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办负责)。三是加快农行股份制改革,完善邮政储蓄银行架构,深化商业化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业发展银行职能转换,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负责)。四是引导优质大中型企业上市。推动佳星玻璃、多多药业、煤机、电机、鸿基等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五是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担保比例,增强投资担保公司的实力(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局负责)。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为企业和个人投融资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负责)。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民受灾风险(市财政局牵头)。六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深化政银企合作,采取委托贷款、银团贷款、保理贷款、票据贴现等多种形式贷款,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全面开展适合“三农”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农机具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发展中介组织,引进域外金融机构,争取促成哈尔滨银行在富锦市设立分支机构、大庆商业银行在前进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快高端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攻坚工程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