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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一)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结汤原县改革试点经验,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进并完成各县(市)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深化建设、交通战线事业单位改革,启动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改革,适时推进其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各区事业单位改革既要积极推进,又要与市直紧密衔接,进一步提高事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公益服务质量,建立相应的财政供养和人事管理制度(市编办、人事局负责)。
  (十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一是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为主体、知识创新为依托、科技服务为保障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推进产学研结合,着力培育和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坚持科技创新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紧密结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1个,组织实施重大产学研示范项目5项。加快建设沃尔德电缆等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争取新上一批机械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以及农业高新技术等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佳星玻璃、东华收获公司等一批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研发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二是健全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大力培育技术服务中介机构,逐步形成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中心。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黑龙江佳木斯中俄科技合作中心、佳木斯大学科技园、高新产业园和以钛加工为主的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市科技局牵头)。三是完善和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牵头)。
  (十三)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一是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城市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杂费和低保家庭子女“两免一补”工作。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305元和500元,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确保农民工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国家助学制度,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市财政局、教育局负责)。二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以就业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加强技师学院、职业学院、旅游学校名校创建,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今年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做起,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快高端教育服务中心建设(市教育局、市编办负责)。三是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育方法、考试评价制度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推进阳光素质教育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培训,鼓励大学生、师范生到基层、农村任教(市教育局牵头)。四是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职业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市教育局、市编办负责)。
  (十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做大文化产业。落实和完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加快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创建文化精品。进一步放开文化市场,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做好市图书馆、博物馆、群众艺术馆迁建规划,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努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着力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和保护,积极申报赫哲族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深入挖掘和展示东北小延安文化,注重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黑土文化、赫哲族文化、边疆文化,打造文化品牌,加快高端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市文化局牵头)。加快广电大厦建设,继续扩大农村有线电视覆盖面(市广播电视局牵头)。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文化市场,坚持开展扫黄打非(市文化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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