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佳政发〔200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是我市进入新世纪以来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最大的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最重要的一年,改革任务艰巨而繁重。按照国家和省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结合“十一五”规划和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和市十四届四次会议的部署,针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民生”的目标,以全市“十项重点工程”之一改革攻坚工程为核心,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农村和社会事业三项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深化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适时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全面梳理政府各部门职能,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关系,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市编办牵头)。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面巩固和落实审批提速的各项成果,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市编办牵头)。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市(县)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优化审批流程,逐步实现行政服务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信息产业局负责)。
  (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投资的信心、社会消费的信心和人民群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市政府办、信访办负责)。完善城乡社区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进一步提高村(居)务公开规范化程度,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市民政局牵头)。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快我市依法行政进程,切实做到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转转变,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层级监督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力度。继续推进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市法制办牵头)。加快建立对各类投资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扩内需项目管理稽查,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