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涉农专项治理。对涉农收费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并查处乱收费、乱罚款、集资摊派行为,对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要实行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三是切实改善征地拆迁管理,严格依法办事。四是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基金、新农村建设等项资金的全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隐患,促进安全发展。
(四)以强化监督制约为重点,解决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落实扩大内需、保增长政策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堵塞发生腐败行为的漏洞。年底前,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程序流程都要在网上公布。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二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认真贯彻执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政务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进一步强化决策的制度性、程序性和决策问效的严肃性。三是加强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建筑工程招投标四个要素市场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切实提高行政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推进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收费公示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投诉问责制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建立经济指标、效率指标、效益指标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组建市效能投诉中心,建立上下联动的效能监察组织保障体系,通过制定实施《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严肃追究决策失误、治理失当、政令失畅、行为失范等行政责任及连带责任。对严重阻碍发展、破坏经济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五是推进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构建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为主要模式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机制,将各执收执罚部门收缴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从源头上防止乱收乱罚、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六是强化项目投资管理。继续缩小投资审核范围,除按法定的投资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外,取消部门自定的审核条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完善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制定实施《佳木斯市政府投资代建管理办法》,解决建、管、用不分造成的决算超预算等问题,推进政府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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