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南府发〔2009〕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统计工作是实施国民经济运行监测、宏观调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落实和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统计方法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创新,统计工作也面临新要求和新任务。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党政决策,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以国民经济核算为中心、关注民生、注重可持续发展、涵盖社会经济各领域的统计监测体系,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监测水平,事关南充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务必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切实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统计改革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统计调查监测。以国民经济核算为龙头,以“八大指标”(GDP、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物价指数)为重点,健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监测体系。一要严格核算制度,加强投入产出调查,加强服务业统计调查,逐步推行GDP下算一级制度。二要围绕项目推进战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三要注重可持续发展,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出发,做好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及成品油在内的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四要加强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调查,扩大抽样调查样本数量,增强调查样本的代表性,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纯收入这两个统计指标的可信度。要切实加强物价指数调查,各县(市、区)设立物价调查点,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市物价变动情况。要认真建立灾后重建统计指标体系,搞好阆中、南部、仪陇三个重灾县(市)统计监测。五要强化政府行为,认真完成国家统一实施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任务。
三、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继续抓好部门、企业、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制度、有台帐、有网络)的落实,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发〔2006〕9号)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部门、基层统计工作。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逐步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努力改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待遇,稳定基层队伍。要认真抓好基层统计工作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