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道路交通安全,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配合。
  (七)水运交通安全,由佳木斯海事局负责。
  (八)民航安全,由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负责。
  (九)农机安全,由市农委负责。
  (十)水利安全,由市水务局负责。
  (十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卫生局、文化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
  (十二)学校安全,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切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存在缺乏大局意识、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分4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专门部署,并将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各地、各部门要组织所属企业和单位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促检查阶段(6月至9月)。
  1.针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每月要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进度、尾矿库安全整治、化工企业规范生产运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砂石运输船和施工船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建立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综合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市级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召集。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对各行业(领域)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逐个排查,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严密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和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