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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森林防火五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综合保障能力。各级政府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温家宝总理关于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五条标准”的要求,切实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预警响应工作,加强相关单位联动机制建设,并根据不同的火险等级进入相应的工作状态;要强化火情监测瞭望工作,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24小时监测巡护,确保发生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进一步强化火灾应急处置,高度重视首次扑救,要靠前布防兵力,确保发生火情迅速出动,及时到达,尽快扑灭,严防小火酿成大灾;要加大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火情查清火因、追究责任,并对野外违规弄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因失职、渎职、因防火责任不落实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较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擅自入山和违规用火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安全保障,杜绝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将保居民、保扑火人员、保村屯、保林场和重要设施安全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扑火人员安全和紧急避险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演练,配发必要的避险自救装备,确保不发生扑火安全事故;林区的每个居民点都要制定和完善紧急避险预案,确定领导责任,并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火情时及时将受到威胁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按照隔离带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大林区城镇、村屯、林场、农场和重要设施周边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力度。防止林火下山、家火上山引发森林火灾安全事件,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和烧毁村屯、林场、农场的火烧连营事件。
  五、领导机构
  为加强森林防火五月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成立森林防火五月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涛 市 长
  副组长:黄福清 副市长
      丁可为 市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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