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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9〕23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21日

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慈善协会
关于在全市开展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和调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参与推进农村养老事业的发展,逐步改善和提高我市农村敬老院居住条件和管理水平,推动我市五保供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结对帮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发扬“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结对帮扶以款物支持和精神抚慰相结合。

  二、结对帮扶范围:全市农村敬老院。

  三、结对帮扶内容:结对帮扶单位定期走访帮扶敬老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每年为敬老院解决1至2件实际问题。

  四、结对帮扶时间:开展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帮扶单位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协议书”;结对帮扶对子一般相对固定。帮扶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3年后既可继续延续,也可以调整。

  五、组织形式

  (一)市里成立结对帮扶农村敬老院活动协调组,市委副秘书长刘锡成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市民政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卫生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慈善协会。协调组定期召开帮扶工作汇报协调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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