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15、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文广、文联、科协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大力组织创作生产优秀少儿歌曲、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加强对少儿文艺和科普作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创作出版更多为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益德益智的优秀作品,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生活。加强对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特别是加大对红色经典文艺作品的推介力度,使广大未成年人更多地受到革命传统教育。依托我市丰厚的文化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满足未成年人多方面的文化需求。
16、推进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坚持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其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政府部门要在资金上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丰富充实未成年人课外生活。创办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站,精心设计内容,增强吸引力,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重视市少儿图书馆建设,各县、区要结合少儿活动中心建设设立分馆,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居委应建立少儿图书(阅览)室。利用党员电教网,在各县、区建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完善基层服务点。
17、认真办好面向未成年人的节目、栏目。市电台、电视台要继续做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少儿广播电视节目的落地、覆盖工作,开设、办好少儿专栏或专题节目,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影响未成年人。
18、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充分利用各种重要节日和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更好地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依托社区和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文艺演出、影视展播、知识竞赛、科学普及等活动,使未成年人在生动有趣的活动中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七、切实加强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