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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
(合办〔2009〕30号 2009年5月15日)


  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是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一些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9〕7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1、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深入持久开展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大力净化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传播,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2、工作原则: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中;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依法管理、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坚持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正确处理发展与管理的关系,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

  二、着力优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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