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负责桦川县;
(三)责任单位佳木斯军分区,负责抚远县;
(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负责郊区;
(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负责桦南县;
(六)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负责汤原县;
(七)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负责同江市。
责任单位主要职责:一是对全省造林绿化动员大会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和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各地造林进度、造林质量标准进行督促指导,树立造林绿化新典型;三是对所包保的县(市)区的造林绿化的任务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和作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
三、加大宣传,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简报、标语等形式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消息、路上有标语,把造林绿化工作宣传到千家万户。要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推动造林绿化健康发展。坚持谁造谁有、谁受益的原则,创新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对现有林地、林木明确权属,明确经营管护责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原则,在政策上优先村民、乡民,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和建设生态家园的积极性。
四、因地制宜,积极组织,加强全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面义务植树的决议》和省、市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作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开展全民植树月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要认真履行植树义务,落实好义务植树基地,林业、城建、交通、水利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抽调技术骨干,深入一线,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中来,推动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快速发展。
五、突出重点,树立典型,为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做出新贡献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造林绿化工作要求,抓重点、抓精品,采取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等方式方法,全面开展城镇、村屯绿化和美化工作。一要突出地方特色,要坚持“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原则,打造城镇绿化精品,彻底改善城镇人居生活环境;二要突出农村特色,在村屯绿化过程中坚持以乔、灌、花、草结合,注重树种多样化和绿化立体层次,打造精品典型,从而达到村屯绿化、美化、香化,彻底改善农民的生活、生产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抓住国家、省对造林绿化加大投入的有利契机,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工作,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