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根据改革思路,我市公务卡改革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有利于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原则。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总体框架内实施,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依托,建立程序科学规范、监督严密有力、操作简便快捷的公务卡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之前保留在国库中。
2、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控的原则。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手段的创新,实现财政、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对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支出明细信息的监督审核,进一步提高公务消费支出透明度,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遏制贪污腐败和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应用推广公务卡,不增加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工作负担,充分利用现代化支付手段和信息系统,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预算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有利于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不断深化的原则,扎实有效推进公务卡制度。
三、公务卡制度的主要内容
公务卡操作实行“个人先行支付,单位审核报销,财政实行监控”的管理办法。
(一)公务卡办理。
1、公务卡的办理方式。公务卡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职工向发卡行申请办理。个人卡以职工名义开立,个人卡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属于个人卡。
2、公务卡的结算方式。公务卡是具有信用支付功能的信用卡。持卡人办理公务支出结算时,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到单位财务报销,并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还款。
3、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具体由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与代理银行协商确定。
4、公务卡的功能设定。优先满足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功能,同时允许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个人消费部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单位财务部门也不能查询公务卡中的私人消费信息。
(二)公务卡使用。
1、公务卡标准。公务卡应当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开存款账户、到期免费换卡。具有20至56天的免息还款期,具体免息还款期按照各发卡行贷记卡相关规定办理。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其他功能,享受发卡行与银联的各项优惠活动。
2、公务卡的适用范围。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等费用;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书报杂志订阅费以及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保险费、保养修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