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烟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烟台市公安局便民利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四十条措施》的通知

  9、实行110、119、122“三台合一”,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城区5分钟、市郊10分钟到达现场,农村地区尽快到达现场,遇道路堵塞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出警时限的,110报警服务台应及时和报警人沟通解释,并视情调派其他警力出警。稳步推进公安机关短信报警服务,统一全市短信报警号码“12110”,开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以聋哑残疾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报警求助。
  10、实行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对在城区发生的未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每车2000元以内的道路交通事故,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以缓解交通堵塞,方便群众。
  11、简化车管业务审批手续。机动车驾驶人可直接到所属县市区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到期换证、信息变更、补证、注销和B2、C1、C2三种车型初学、增驾受理等业务。
  1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同时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交通执法模式,对交通违法情节轻微、未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营运车辆可不处罚,口头教育后放行。
  13、车管部门实行“一窗式”服务,群众一切办事手续从一个窗口递进后,均由工作人员内部传递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
  14、及时转递道路交通违法信息,通过邮寄、短信及互联网查询等多种方式,及时告知交通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方便查询和处理。
  15、在市区设立4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实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一站式”服务。
  16、联系法院,在有条件的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巡回法庭或受案点,派驻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方便当事人进行调解诉讼。
  17、运输蔬菜、瓜果、鲜活产品和企业急需物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先放行,后处理。
  18、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可于变更后10日内直接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不必事先申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