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中共山东省卫生厅党组关于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鲁卫党发〔2009〕10号)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要求,经省委同意,中共山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决定,今年4-10月要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我们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现根据《关于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的意见》(鲁纪发[2009]7号),提出以下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终生课题。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教育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姜异康书记到省卫生厅视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为指导,以深化“两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着力解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持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这次教育活动,要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㈠着力解决“冷”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冷”就是感情冷漠,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甚至损害群众利益。戒“冷”就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妥善化解利益矛盾,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卫生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的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要着力增强大局观念,切实从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真正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挂在心上,时刻关注民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认真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