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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

  三、进一步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工作重点
  (一)着力抓好五个环节。
  1资源开发环节,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共生、伴生和低品位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综合回收率。重点提高我省开采利用量大的石灰石、萤石、高岭土、膨润土、石英沙等非金属矿回收分选回用和尾矿、采矿碎屑的综合利用。
  2资源消耗环节,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和工艺,努力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废物排放,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产出效益。在水泥、钢铁、有色等高耗能行业,鼓励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在电力、纺织、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鼓励水资源梯级利用。在石化、化工等行业,鼓励回收余气、尾气及残液中的化工产品。在机械行业,鼓励提高原材料利用效率和环保节能、循环利用设备制造水平。在包装行业大力压缩无实用性材料消耗。在交通行业,提倡使用节油、低排放汽车,示范电动汽车等零排放交通工具。在建筑行业,鼓励在设计、建设、施工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中使用环保节能建材,提倡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3废弃物产生环节,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环境治理的生产全过程预防和控制,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重点支持冶金、石化、建材、电力、造纸、印染、皮革等废弃物产生量大的行业的资源循环化利用;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尤其是推进粉煤灰等大宗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与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4资源再生利用环节,大力提高废旧资源循环利用程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向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构建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重点支持废钢铁和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机电产品、废旧轮胎、废弃木制品、废弃油品等的循环利用产业化。实施绿色再制造和回收利用工程,完善再生资源的回收、加工、利用的循环体系。
  5社会消费环节,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形成有利于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需求基础。鼓励使用再生产品、绿色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推广绿色包装,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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