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长公交发[2009]55号)
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和《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7:00至22:00,禁止外籍载货汽车在京珠高速公路、绕城高速、书院路、环保大道、万家丽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不含边界道路)。
全天禁止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上述区域内道路(含边界道路)上通行。
二、每日7:00至22:00,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在以下区域内道路上通行:
(一)湘江以东区域:湘江路、栖凤路、车站路、长善路、东、南二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除二环线的猴子石大桥至浏阳河桥北路段外含其他边界道路),以及三一大道的四方坪立交桥至万家丽立交桥路段、芙蓉南路的新中路立交桥至韶山南路路段、万家丽路的三一大道路口至时代阳光大道路口路段;
(二)湘江以西区域:二环线、潇湘大道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含潇湘大道的猴子石大桥至北二环路段);
(三)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
每日7:00至22:00禁止非机动三轮车、板车在上述区域内道路(含边界道路)上通行。
全天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非机动三轮车、板车在五一大道、橘子洲大桥上通行。
三、每日7:00至22:00,禁止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长善路、万家丽路、湘府路、书院路、二环线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除书院路外含其他边界道路),以及东二环的长善路至浏阳河桥北路段上通行。
四、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车、专项作业车确有需要在禁行时间、禁行区域道路上通行的,应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手续并持证通行。